教育扶贫政策

一、贫困对象教育资助

(一)资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一类人员,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职教育的在籍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每名幼儿每年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

2.义务教育:在校寄宿的小学生每生每年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初中生每生每年给予1250元生活补助。非在校寄宿的小学生每生每年给予500元生活补助,初中生每生每年给予625元生活补助。

3.高中教育:每生每年最高可享受3000元的助学金。省、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可免学费900元(嘉鱼一中);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可免学费630元(南嘉高中)。

4.中职教育: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助学金,每生每年可免学费2000元。

说明:学生在其就读的学校、幼儿园申请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每年秋季学期审核认定,分两学期发放。

二、雨露计划

(一)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贴。

补助对象:农村建立卡贫困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

补助标准:县扶贫办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同时可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二)短期技能培训补助。

补助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接受短期技能培训且同时获得“两证”(人社、安监等部门发放的相应资格等级证书证件、培训机构发放的培训结业证)的劳动力。

补助标准: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标准为一次性补助400元至2800元。培训补助费只是以奖励的形式对参加培训并获得“两证”的贫困户劳动力提供一定补助,并不包含培训所需全部费用。

补助发放:县扶贫办在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切块安排或在本地区统筹扶贫资金中安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经费,通过“一折(卡)通”直补到户。

来源:县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