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督查期间
开设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渠道,增强督查工作实效,根据督查工作安排,省委优化营商环境第11督查组拟于8月31日-9月6日在咸宁市实地督查期间,开设举报电话,受理企业群众投诉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监督,积极提供问题线索。
一、受理范围
1.咸宁市在落实中央和省疫后出台的一揽子惠企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2.咸宁市在优化政务服务,开展“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方面存在的问题;
3.咸宁市实施企业开办减环节压时限方面存在的问题;
4.咸宁市提升工程项目审批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
5.咸宁市在水电气报装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6.咸宁市政府讲诚信和“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7.咸宁市在促进跨境贸易,提升通关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
8.咸宁市违反省委省政府“十必须十不准”方面问题;
9.其他损害我省营商环境的问题。
二、举报电话
0715-8895157
0715-8895158
省委优化营商环境第11督查组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