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嘉鱼报道(通讯员袁燕)“怨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把生效判决当回事,我这就把欠被告的稻谷款给了。”3月20日,在嘉鱼法院执行法官办公室,被执行人陈某履行了生效文书义务,一起涉农案件执行完毕。
被执行人陈某与吴某两人合伙开办了大米加工厂,2014年10月至12月,农民李某分四次将2万余公斤中、晚稻出售给该厂,陈某出具了收货单,吴某负责付款。年底,该厂仍欠李某2.7万元。其后没过多久,该厂倒闭,李某迟迟拿不到货款。去年,李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经法官审理,判决二人付清李某货款。尽管判决已生效,但二人就是没有还款的意思。
今年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执行法官再三做思想工作,吴某表示,愿意付一半货款,但陈某却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义务。于是,嘉鱼法院决定对陈某实施司法拘留。
20日一大早,执行法官带着三名法警,来到陈某家,跟陈某讲明利害关系,并将陈某带上警车,陈某一下子慌了,表示愿意马上付清货款。一到法院,陈某便将钱款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上。下午,吴某也把另一半执行款交到法院,李某当天当天便接到法院电话,过来办理领款手续。
据了解,嘉鱼法院从3月20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霹雳2017”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执行一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未结案件,通过交叉执行、实施司法拘留、打击拒执罪、开展视频直播等方式,强力推进执行攻坚。开展专项活动以来首战告捷,更加坚定了该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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