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印发指导意见,明确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一系列新要求,如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探索科技信贷服务新模式、积极支持科技企业直接融资等。
笔者认为,当前,金融服务科技创新需要迫切解决的是“金融机构读不懂企业”这一问题,解决路径之一是尽快补足“金融+科技”复合型人才不足这一短板。
金融服务科创企业通常有两个渠道,一是债权融资,如银行信贷;二是股权融资,如风险投资、创投、直接上市等。
尽管渠道多元,但需注意,科创企业具有不可忽视的特殊性。例如,它们普遍拥有多项专利技术,核心团队人才济济,但却很难被外行读懂;它们往往轻资产,十几个员工、租几十平方米办公室就能起家;它们通常前期亏损,后续却出现高速甚至超高速成长。
这些特殊性,决定了科创企业初期的金融服务者多为风投机构,而非银行机构。主要原因在于,二者的“收益风险”逻辑不同。对于风投机构来说,其服务逻辑是高风险高收益的“股权”,投资十家企业,只要有一家企业最终能成功即可,风投机构从这家企业获得的股权红利足以覆盖对其余九家投资的损失。但对于银行机构来说,其服务逻辑是“债权”,要做到的是在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得约定好的利息,不论这家企业最终多么成功,银行机构都难以充分分享企业的成长红利。
除了以上因素,与风投机构相比,银行机构往往短在“专门人才储备”。科创企业技术性强,所属领域一般又很专,若非该领域的专业人士,就很难评估这家企业的真实水平,更不要说判断企业的发展前景。目前,不少创投机构均按照行业划分投资团队,投资人员也多拥有相关行业学科背景。但反观银行机构,其信贷服务团队仍按照企业规模来划分,如集团客户部、大企业部、小微企业部,每个部门涉及的行业跨度很大,精细化管理程度不足。此外,银行机构信贷服务人员多为经济学、金融学背景,不具备所服务行业的专业学科背景。
缺乏“金融+科技”复合型人才,银行机构较难读懂科创企业,读不懂企业,放贷的科学性就会大打折扣。虽然困难不少,但在我国目前的融资结构中,银行信贷仍占据主体地位,银行机构仍需担起“金融服务科创主力军”之责。为此,创新服务模式势在必行。
服务模式如何创新?银行机构要改变传统思路,从原来的“看过去、看资产、看股东”,转变为“看未来、看技术、看团队”;此外,要探索与创投机构合作,即开展“投贷联动”。其中,有条件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可充分利用自身的多牌照、综合服务优势,与集团内的基金、理财子公司开展合作,共同为科创企业提供债权、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服务。
最重要的是,不论银行机构,还是创投机构,都需要加快人才储备,加大行业研究,加深技术理解,提升金融服务人员的科技素养。尤其是银行机构,要真正做到“专家治贷”,进一步提高融资产品的适配性,提升服务质效。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