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移动支付预约通行9.8折优惠

记者从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减少社会公众通行费用支出、服务公众便捷高效通行,促进物流降本增效,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

《方案》规定,对持有合法《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按照指定路线行驶的大件运输车辆,10轴至12轴大件运输车辆按照10轴计费、13轴(含)至23轴(含)大件运输车辆减3轴计费、24轴(含)以上大件运输车辆全部按照21轴计费。对单纯运输国际海运标准集装箱(IAA型,即40英尺;IC型,即20英尺),正常合法装载运输,并使用ETC的车辆,给予通行费7.5折优惠,其中以黑河、同江、抚远、绥芬河、东宁等5个口岸为目的地的(指定出口收费站),在目的地地市级行政区域内给予通行费5.0折优惠;对使用国际海运标准集装箱运输中欧货运班列出口货物的车辆,给予免收通行费优惠。

《方案》规定,对绕城高速群力站至松北站实施差异化收费。对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群力收费站至松北收费站两站之间通行的1至4类客车ETC通行分时段实行5.0折差异化收费。周一至周五早6时至9时,对从群力收费站入,松北收费站出;16时至19时从松北收费站入,群力收费站出以ETC方式通行的1至4类客车实行车辆通行费5.0折优惠(以出口时间为准)。

《方案》对部分高速公路加大ETC优惠力度。对行驶伊春至北安、浓桥至黑瞎子岛段高速公路的货车车辆实施ETC7.0折优惠。

《方案》同时规定,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对使用移动支付预约通行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的车辆给予9.8折优惠。使用移动支付方式缴费车辆可利用网络预约平台,实现网络预约、ETC车道快速通行、系统自动扣费。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