簰洲湾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云上嘉鱼报道(记者熊熙 特约记者周雅洁)8月12日,簰洲湾派出所再次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收缴地笼网3具及部分江虾渔获物。

8月12日晚,簰洲湾派出所民警在长江簰洲湾水域巡逻时,发现簰洲湾镇花口村沙堡长江堤停放一台自行车,江边有人影晃动。巡逻民警立即步行到江边,查获村民陈某(女,75岁)正在使用渔具地笼网(也称绝户网,网眼直径0.5厘米,这种渔网会将大鱼小鱼一网打尽)捕鱼,当场对陈某的渔具及渔获物进行扣押。

据陈某供述,平时居住在长江边,想用地笼网捕一些鱼虾改善生活。自己年纪大了,想着法律也管不了。

在禁渔期,陈某使用禁用的工具在禁捕的区域长江捕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立案查处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方呼吁:长江“十年禁渔”是国家政策要求。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电、毒、炸”等破坏性方式和“绝户网”“电杆”等破坏性工具进行捕捞作业。

编辑:吴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