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该局公布了免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豁免清单(第一批),自此,包括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住宅小区利用公坪隙地建设公共停车位等建设项目,将不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这是我市发布的首批豁免清单,包括建设工程、建(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三大类22项具体项目。”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介绍,这些项目大部分都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而以往,这些项目都需要经过审批之后才能实施,程序繁琐,耗时耗力。
据了解,被列入豁免清单的建设项目,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免于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和规划许可证,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即可进行建设。
以清单中列入的建设工程类的“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为例,今后只需在满足结构和消防安全的条件下,按照《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及有关规定,经本单元或者楼栋业主自行协商,即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据了解,随着进一步深化改革,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发布豁免清单。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