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巡逻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云上嘉鱼报道  为了加强我县巡逻防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嘉鱼县公安局公开招聘60名巡逻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招聘60名巡逻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嘉鱼县常住居民户口的男性公民。

2、年龄为20周岁以上(1996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0 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承担巡逻防控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警务工作任务;身高170CM以上,视力良好,双眼裸眼视力均达到5.0(1.0)以上;身体健康;体型匀称;五官端正,无纹身,无精神病史、无重大疾病、无家庭遗传性病及传染病等其它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情形。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12日

2、报名地点:嘉鱼县公安局政治处五楼5178办公室(电话:)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退伍军人及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另应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并填写《嘉鱼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附表)一式三份。

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执行。

体能测试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宣布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湖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实施办法》执行。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造成空缺的,进行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谦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何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对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期限及报酬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暂定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按政策决定是否续聘。

聘用人员月工资2560元。其中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300元,加班补助480元,就餐补贴280元。

聘用人员在合同聘用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种保险按照有关政策办理 。

嘉鱼县公安局

二0一七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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