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县城区内人员出行管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的规定》等规定,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决定从2月2日起,在嘉鱼县城区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县城区内居民出行。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上班外,不得外出。县城区内设置临时蔬菜供应点7个,位于嘉御园、嘉和明园二期、君临天下、万鑫国际、山湖壹号、粥王府、金色滨江等楼盘附近,供应时间为上午8:00-11:00。

二、县域内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人员,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各村(社区)联系包保的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包保责任,按时上岗履责,主动支持配合村(社区)工作人员做好人员外出管控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五、县城区内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镇参照执行。

请广大市民、旅客理解支持。

嘉鱼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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