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鱼县公租房清退的公告

2024年8月以来,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县城发集团(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鱼岳镇及公租房所在社区,通过公安、民政部门核查,公租房所在社区网格员入户摸排清查查明下列56户嘉鱼县公租房承租人均已死亡,但其租赁的公租房被他人违法占用,严重影响了后续需依法保障的租赁人员使用。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2〕11号)、《嘉鱼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嘉政办发〔2013〕49号)、《2024咸宁市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公告,请仍使用下列56户承租人的公租房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2024年10月14日前)到原房管局一楼办理退房手续、缴清相关占用费用(房租、水电费等),搬离个人物品腾空公租房,如未按时清退的,将实行强制清退,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违法占用人员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嘉鱼县公租房56户租承人名单

嘉鱼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嘉鱼县城发集团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