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酒醉驾行动曝光台2024年第7期。下列人员因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能重新申领等处罚。驾驶证暂扣和吊销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望广大居民对下列人员进行监督,一旦发现下列违法人员有驾驶机动车行为的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对举报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查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500元。举报电话:0715-6351271。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