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法院对查封的某小区内4套房产办理解封手续。随后,一笔执行款进入该院在湖北银行设立的执行款监管账户中。截至目前,该账户已收到执行款560余万元。将被查封的不动产按照法律程序正常销售,所得款项进入法院执行账户。这是该院创新不动产处置方式、提升财产处置效率的一种方式,最大程度维护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5月,嘉鱼晶星置业有限公司因拖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被县国土局告上法庭,嘉鱼法院依法判决其给付土地出让价款本金及利息1393余万元。9月,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通过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对出让的土地已进行开发,分三期建成了某小区,一期的别墅和楼梯房已售罄,于是,执行法官对二期和三期的未处置房产进行了查封,共42套。
在房产处置上,法院一贯的做法是进行评估、拍卖,但根据嘉鱼法院以往处置房产的经验来看,房屋拍卖往往耗时长,效果不佳,一来走拍卖程序很容易出现流拍现象,财产处置效率低;二来,拍卖的房产往往低于市场成交价,给被执行企业造成一定损失。若要进行变卖,则变卖的房子无法办证,因为开发商尚欠土地出让款,缴清土地出让款,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才能办理网签手续。同时,变卖的房子还面临一个关键问题,如何确保购房款能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为了能提高财产处置效率,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执行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协调,采取查封房产仍由该公司正常销售,但购房款必须打入嘉鱼法院设立的三个执行监管账户的方式,当企业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购房款进入监管账户后,嘉鱼法院办理解封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网签手续。此办法得到双方的认可,并着手实施,目前已收回执行款560万元。
据了解,开展“霹雳”专项执行活动以来,嘉鱼法院一方面采取集中执行的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另一方面,更加重视财产处置的效率,尤其是不动产处置问题。今年,该院计划开通网拍渠道,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改变传统拍卖模式效率低下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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