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鄂民政发〔2012〕98号)、《湖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民办发〔2012〕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春季(3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申请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情况公示如下:
一、补助标准
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4500元×服现役年限;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9000元×〔1+(服现役年限-2)×20%〕。
二、补助对象
2023年春季(3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3人,其中义务兵31人,士官2人,补助金额共计30.645万元。
三、公示日期
2023年5月30日—6月9日。
公示期内,凡对公示情况有疑义的,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微信)等形式向嘉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715-6339756;联系人:任立平;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99号。
附件:202023年春季(3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核发公示
嘉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