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嘉鱼县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湖北经济强县、打造临港生态新城提供了强力保障。
一、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完善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出台了《嘉鱼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嘉鱼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明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底线边界,强化了“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刚性约束。对全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进行全面清理,制定《嘉鱼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清单》等制度,把涉企收费权彻底关进制度笼子,努力实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二)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制定出台《嘉鱼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违法案例通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着力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一)改革审批制度。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及中介服务事项,重点整治“红顶中介”,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9项,取缔4家“红顶中介”。明确除工商前置审批34项事项外,其他一律作为“先照后证”后置审批项目,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推行“同城通办”、“局所通办”登记注册制度。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推行综合执法。将规划局、城管局、环卫局等多家单位整合,成立县城市规划和管理执法局,在潘家湾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渡普镇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大力推行综合执法,避免多头执法,优化发展环境。
三、着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了《嘉鱼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如《嘉鱼县矿山开采管理办法》《嘉鱼县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区域划定方案》等,严格依程序先征求群众意见,再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经合法性审查后集体决策。
(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了以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为首席法律顾问的政府法律顾问团,明确规定政府重大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全程参加政府常务会议,保证依法决策。
四、着力推动严格公正执法
(一)严格执法资格管理。依据《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确认全县46家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主体资格,组织全县988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共有969人通过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资格。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人员,禁止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二)推进严格公正执法。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嘉鱼县46家行政执法单位2016年已办结归档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评查并通报;加大行政复议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力度,行政复议纠错率37%;推动政府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率为100%;上述举措有效推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6年,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2017年,我县将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配强法制机构力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依法行政考核,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嘉鱼县县长 胡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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