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保护与协助指南(二)

对于现在还在海外的小伙伴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是:疫情时期,是否需要回国?在国外需要注意什么?嘉鱼县委外办为嘉鱼籍在海外人员详细整理出疫情时期需要注意的几点事项,希望您在疫情特殊时期克服恐慌情绪,科学理性对待,加强自我防护,平安健康顺遂。

疫情时期,是否需要回国?

在国外需要注意什么?

进行公民登记

如您需在国外停留较长时间或所在国局势不稳,疫情严重,建议您通过中国领事服务网“出国及海外中国公民自愿登记”系统(http://ocnr.mfa.gov.cn/expa/)进行公民自愿登记,此系统是中国外交部领事司于2013年开发并推行使用,旨在为出国的中国公民提供登记个人信息服务,以便在紧急情况发生时与其取得联系,提供领事保护与协助。欢迎大家在自愿基础上登记相关信息。

现在居住国疫情形势严峻,是否应该回国?

面对疫情,减少人群聚集、减少外出旅行是最有效的防护。根据中国国内防疫实践经验和国际医学专家的意见,疫情期间应尽量避免旅行,减少乘坐飞机、游轮、巴士等密闭交通工具,尽量不参加节庆、游园、聚餐等大规模群体性活动,避免发生交叉感染。居家是最好的防护,流动是最大的风险,避免仓促出行造成病情加重及增加疫情扩散风险。如果有非常大的必要性,再选择在此时回国。

希望在当地的中国公民能够积极配合驻在国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自身的防护。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求助,并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联系。

疫情严重地区的中国公民怎么办?

在目前已经确诊病例较多的国家,有不少的华侨和留学生等人员。

希望在当地的中国公民能够积极配合驻在国疫情防控措施,遵循当地卫生部门指导意见,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特别是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或近14天内曾赴疫情较重国家旅行者,应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听从指导就医就诊。如确诊或被隔离观察,请及时向使领馆通报情况。

如遭遇歧视,勇敢理性维权。如您遭遇针对特定族群的涉疫情歧视,请务必保持冷静,妥善应对,及时抽身,避免发生肢体冲突,确保自身安全。但事中或事后应及时报警。必要时,可循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联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寻求协助。

驻外使领馆是否正常服务?

疫情发生以来,驻外使领馆的领事服务工作一直在正常开展。

一是敦促有关国家政府切实重视解决好中国公民在当地健康和安全方面的问题,为有需要的人员及时提供救助。

二是对因疫情滞留当地人员的签证或者居留手续,敦促有关国家政府部门提供必要便利和协助。

三是积极联系有关航空公司,为滞留中国公民办理改票、改道等手续,安排他们回国。

回国前,有哪些注意事项?

现在国内已全面启动健康申报制度。要求所有出入境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申报,海关在口岸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排查有没有症状,有没有在14天内到过疫情发生的地区或者是国家,以及有没有接触史。出入境人员在到达口岸之前就可以使用手机小程序来进行填报,生成一个二维码,在口岸扫码验放。对不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拒不配合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不同省市的防控措施不同,回国前应该查询好当地需要办理和上报有关规定,遵守和配合当地有关疫情防控方面的措施。

回国途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回国途中、回国后,请务必佩戴口罩等防护品,减少触摸公共场所物品,与人交流保持距离。

若已出现感冒、发烧、呼吸道感染症状、腹泻等症状,建议前往当地医院及时就医,若确需返回中国的,更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他人接触,主动进行健康状况和行程报告,并配合机场安检人员、疫情防控人员检疫工作。

对于瞒报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者明知自己可能或者应当属于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上述三种人的密切接触者,不报告、不就诊,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对拒不佩戴口罩,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将涉嫌妨害公务罪。

抵达国内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归国后在主动报告相关情况后,要自觉接受核酸检测、集中医学观察,自觉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命令、决定。

对于拒绝接受核酸检测、集中医学观察,将可能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

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命令、决定的,将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可能将触犯妨害公务罪等罪名。

来源:嘉鱼县外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