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屋常年漏水,家里的装修和物品都损毁了……”近日,家住嘉鱼县城某小区的来某将自己的邻居张某告上了法庭。
原来,来某与张某同住一栋楼,已经做了近三年邻居。张某今年已经80多岁,平时爱养花种菜,便在来某房子的楼顶搭建了建筑物居住,种植蔬菜,来某的房屋因此常年漏水,房屋装修部分和里面的家具、地板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毁。来某多次找张某进行协商,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为此,来某多次找到居委会、派出所反映此事,两部门也积极组织调解,结果并不理想。来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于是,法官联系到张某的女儿协助进行调解,并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指出双方的错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来某、张某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愿意从顶楼搭建的建筑物中搬出,并向来某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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