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网络直播的伦理底线

近日,江西宜春一对夫妻意外身亡,留下8个尚未成年的孩子。随后,涉事家庭变成“网红地”,一些主播扎堆“围猎”8个遗孤,家属不堪其扰。12月10日,宜春政法委@平安宜春发出提醒:“请勿过度打扰!”

8个未成年孩子痛失双亲,成为遗孤,遭遇之悲苦,令人动容。一些网红闻之却“如获至宝”、蜂拥而至,不顾对孩子们造成“二次伤害”的可能,为的仅仅是博人眼球、增加流量。这种直播消费悲苦、冷血无情、毫无人性,不是病态是什么?对这类突破基本伦理底线的行为,就该旗帜鲜明地制止,依法予以严惩;对那些“动机不纯”的主播,该封号就封号。令人忧心的是,这样毫无底线的直播绝非仅此一例,而是屡见不鲜。

从由“夫妻播黄”顺线查出200余家平台直播涉黄、涉毒内容,到某地医生边诊疗边直播,罔顾患者隐私,再到此次众多网红争相消费痛失双亲的未成年人。我们不难发现,当下一些网络主播已然染上了一种为“博眼球”不择手段的“流量病”,一些网络直播行为正在肆意洞穿基本的社会伦理底线,而且大有成为一种现象的趋势。如果再不刹住这股歪风,只怕一些人会在“争先恐后”地比丑、比俗、比坏中,干出更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网络直播是一种新的传播形式,它为草根“造星”提供了更多机会。对新传播形式我们应该报以善意的眼光。然而,对任何一种新传播形式来说,可以变的是传播的手段和表现形态,不能变的是尊重事实、明辨善恶、健康向上、志趣高雅等基本社会价值准则。互联网上,有的主播通过直播方式送流浪汉回家,引起社会对流浪汉群体生存困境的关注;一些网红线上销售农产品,助力武汉疫后重振,引发大量粉丝关注;一些基层民警直播反诈骗走红,被赞“正能量满满”等,这样的直播才有社会价值。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直播不能毫无底线。为加强管理,相关部门早在2016年就出台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主播实名制登记”,建立“黑名单制度”。今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等部门又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剑指直播行业乱象。进一步加强管理,对传播淫秽色情、无节操无底线内容的,对利用网络视听进行违法犯罪和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坚决打击、决不手软,将为网络直播划定更明确的伦理底线;媒体对有猎奇、恐慌、色情、宣泄等色彩的直播平台、直播行为保持高度警惕,及时批评鞭挞、扬善抑恶,有助于提高公众的审美标准。

网络直播具有很强的个人色彩,相应的也应具备很强的公共特性——不能是非不分、善恶不辨、以丑为美,过度渲染;不能搜奇猎艳、一味媚俗、低级趣味,把作品当作追逐利益的“摇钱树”,当作感官刺激的“摇头丸”;不能粗制滥造、牵强附会,制造文化“垃圾”……期待相关部门以更有力的实招硬招,坚决刹住网络直播的无底线趋势,让健康向上的价值观成为流量经济的先决条件,继而把网络直播引入积极向上的发展轨道。

(作者:李思辉,系华中科技大学新闻评论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