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弘汉光电违法占用消防车道被罚 为弘信电子子公司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0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厦门市翔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弘汉光电”)罚款1.86万元,处罚事由为其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翔(消)行罚决字[2021]0027号。记者查询发现,厦门弘汉光电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电子”,股票代码:300657.SZ)旗下全资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 2021年9月3日,厦门市翔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波路707号厂区的厦门弘汉光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区内存在多处占用消防车道作为设备用房,但消防车仍然可以通行。

厦门弘汉光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1]第2440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翔消限字[2021]第0868号)、对于某和林某的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厦门市翔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厦门弘汉光电作出上述罚款处罚。该规定如下:

“第一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五)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厦门市翔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疏散被困人员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和小区出口处等。从住宅小区来说的话,从室内到地面的楼梯,小区内到外面公路的道路都属于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它是迅速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前提,必须时刻保持畅通。如果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将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隐患。

弘信电子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厦门弘汉光电为公司子公司,直接持股10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