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构建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征管运行机制,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对派出机构征管职责进行了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簰洲湾税务分局专司全县高、中等级风险应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清算、稽查协查案件办理、企业破产清算审核等工作。
二、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簰洲湾税务分局原管辖的簰洲湾镇和渡普镇的税费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职能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潘家湾税务分局。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