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公布了拟对网络主播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的处罚结果。二人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偷逃税数额如此巨大,令公众震惊;处罚力度之大,则向主播带货行业发出强烈警示:网络直播不是税收灰色地带,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偷逃税逃不了税务部门的严查,最终也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
作为新型产业,网络直播近几年发展势头迅猛。可不少当红主播在镜头前光鲜亮丽,在年收入高达几百万、上千万元的同时,竟然干起偷逃税款的勾当。
每个新兴行业的崛起初期,往往伴随税管落后实践的问题,导致新兴行业及其从业人员成为税管的真空地带。网红经济中复杂的业务形态、盈利模式、劳务关系等,同样给税务等行业监管带来考验。《直播电商成长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持续扩大,目前已超6.3亿。在接下来的5到10年,仍是网络直播的黄金发展期。加大对网络直播及其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推动文娱领域长期规范健康发展,刻不容缓。
从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布的案件细节可见,作为知名主播,朱宸慧、林珊珊并非不知交税,也没有珍惜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自查自纠的机会,反而处心积虑地以各种方式偷逃税。经查,二人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两名主播偷逃税款背后还有“高人”策划运作。自作聪明,心存侥幸,但最终还是要露出马脚。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千万别跟法律玩躲猫猫的游戏。
昨天,两名涉案主播分别发布致歉信,表示将及时补缴税款、缴纳罚金和滞纳金,同时暂停直播间直播,进行规范和整顿。据介绍,正是由于当事人在案情查实前主动补缴部分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才依法对二人作出拟处偷税金额1倍罚款的决定,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适当性,也有利于网络直播等新兴业态的规范发展。
对网红主播们来说,既要补缴税款,更要补上纳税意识;对监管部门来说,在追缴税款的同时,也要加快补上逃税漏洞。今年以来,监管部门组合拳频出,打击偷漏税力度明显加大。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出通知,要求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
网络主播再红,也不能越过法律的红线。国家鼓励网络直播等新行业新业态的涌现和发展,但无论怎么新、如何红,都要在法制的轨道上前进。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