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该局再开“罚单”对8家融资担保机构实施5万至1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这是《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颁布以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实施的第二批行政处罚。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行政处罚是严监管、防风险的有力举措,本次处罚的8家机构主要存在未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行业监管规定报送业务经营报告、履行股东或董监高人员变更备案程序等违法行为。
该负责人说,此举意在通过加大监管惩处力度,促进重庆市融资担保行业更加规范有序,更加稳健发展,更好为实体经济和普惠领域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按照新《行政处罚法》规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等一系列法定程序,依法合规开展行政处罚工作。
“我们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已指导被行政处罚的8家融资担保机构完成违法行为的整改工作。”上述负责人介绍,目前这些融资担保机构总体经营情况稳定,内部控制管理得到加强,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进一步提升。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