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好人”,向你们学习!

经逐级推荐、严格把关、认真评审,咸宁市委文明委决定,授予周干桂等9名同志2021年度第一期“咸宁好人”荣誉称号。

据悉,2021年度第一期“咸宁好人”分为助人为乐类、见义勇为类、诚实守信类、敬业奉献类、孝老爱亲类,评选“咸宁好人”旨在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广泛开展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进一步深化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市委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被授予称号的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引导咸宁市民学习好人,争当好人。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咸宁好人”的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好人、学习好人、捍卫好人、关爱好人的浓厚氛围。要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神为契机,着力弘扬文明新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力提高咸宁市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见义勇为——李茂秀

嘉鱼县高铁岭镇

新庄村二组村民

人物故事:李茂秀,女,1969年8月生,新庄村二组村民,群众。2021年2月17日傍晚18:00左右,52岁的李茂秀飞身扑进冰冷的水中,救起落水儿童,她的事迹收获了十里八乡满满的赞誉。

见义勇为——吕菊红

嘉鱼县高铁岭镇

八斗角村三组村民

人物故事:她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教学专业,长期从事高中英语教学。发现家乡小学缺英语教师,从2010年起,在高铁岭镇农村小学支教英语9年(无编制),教学成果斐然。2018年9月18日吕菊红不顾个人安危制止醉酒男子对学生进行人身伤害。紧急关头,她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毫不犹豫地冲在最前面,用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

来源:咸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