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印发 释放公共数据价值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5日晚发布消息称,《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上述《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利用,释放公共数据价值,助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办法》起草工作开展之时,广东尚无针对政务数据或公共数据管理的法规、规章。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仅从数据目录建设管理、共享平台管理等某一角度进行规范,或仅对公共信用数据等某一类数据的管理做出规定,并未对全省政务数据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性、统筹性的全面规范。

作为广东首部省级层面关于公共数据管理的政府规章,《办法》有诸多制度创新。《办法》称,“公共数据,是指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电子或者非电子形式对信息的记录”。这是国内首次明确将“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数据,纳入公共数据的范畴。

《办法》还在广东省级层面首次确立数据主体授权第三方使用的机制,规定“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敏感数据或者相应证照经数据主体授权同意后,可以提供给被授权的第三方使用”。

数据主体权益的保障是《办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办法》对数据使用权、数据安全、数据授权、争议解决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并细化了公共数据处理各阶段各环节的数据安全责任,确立了政府对数据交易的监管职责。

据介绍,《办法》将解决民众办事中的诸多难点。以“电子证照授权用证”为例,目前电子证照已应用于银行、旅游、通信等7个行业,共计45835个事项及社会化场中。例如,在银行用证场景中,民众在办理银行账户开立、签约、投资理财、信贷评估等银行业务时,可通过小程序授权银行调用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等电子证照,减少民众办事前需准备的材料。

另外,在酒店用证场景中,通过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的电子证照服务,民众在省内三星级以上酒店及部分民宿办理入住手续时,可使用居民身份电子凭证,无需提交实体身份证。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