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13日电 (记者郝孟佳、孙竞)近日,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服务合同》),进一步规范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质量,化解校外培训中产生的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敦表示,《服务合同》充分吸收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从合同关系角度回应并解决了校外培训中存在的制造教育焦虑、机构培训超越资质、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违规收费及卷款“跑路”、意识形态、校车安全等社会民众普遍关切的问题。
《服务合同》界定了校外培训机构的范围,同时提示使用者,合同签订前,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当出示相关证明文件。“这样既阻止了通过资本炒作制造教育焦虑、扰乱校外培训市场的行为,也解决了不同资质培训机构开展相应培训服务的问题。” 陈敦说,《服务合同》在特别提示、培训收费及培训退费等处,规范了培训机构收费、退费行为,并通过预收费资金监管方式预防卷款“跑路”问题。在培训者义务中,明确了培训人员、教育课程、培训材料、外籍人员以及校车的管理规范,保障了培训服务的质量,维护了受培训者的合法权益。
陈敦表示,《服务合同》还明确了培训机构保护受培训者个人信息的义务,并要求其在收集、存储、使用、加工、公开等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通过这一合同条款,将培训机构保护受培训者个人信息的法定义务确认为培训服务合同的约定义务,为受培训者一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便利。”
陈敦认为,《服务合同》在多个条款下设置了任选项,增强了文本条款的适用性,既是对培训服务情况复杂化的有效应对,也有利于双方当事人作出更加符合自身利益的选择。
上海市培训协会(市教育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欣认为,《服务合同》增加了法律依据,确保相关内容有法有依,未来监管时执法有据,合同结构更优化,合同语言更严谨规范。
“校外培训机构在使用《服务合同》前,应当全面梳理自身业务流程和财务流程的各个环节,确保全面做到守信践诺,防范合同履约风险。”王欣说,培训机构应进一步落实资金安全保障措施实施细则,规范收退费行为,明确在合同订立、变更、终止等情形下相关的收退费标准和资金安全保障措施。也要规范招生宣传材料中有关办学条件、培训方法、师资配置等方面的内容,全面提升招生宣传的规范化程度,做到名实相符。
此外,王欣建议,消费者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理解合同内容。对照“特别提醒”条款,逐一核对是否有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内容,加强合同意识。同时,消费者也应该依规签约,依约履行合同。
“《服务合同》的篇幅更加精简,用词更加精炼,结构也更加平衡,较原版更具可操作性,更利于推广和使用。”华东师范大学课程教学研究所教授、国际校外教育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薇认为,《服务合同》重点回应了此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学员人身安全、隐私保护问题,以及长期困扰培训机构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界分了市场交易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遏制不公平格式条款,维护签约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张薇表示,《服务合同》可更好帮助地方行政和执法部门落实相关政策,为培训机构的合规经营指出更为清晰的方向。同时,也将为减少合同纠纷,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培训市场环境,从根本上保障签约双方特别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学员及其家长的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张薇说:“要切实发挥《服务合同》的作用,还需要各方互相尊重、共同参与,促机构自我监管,助家长审慎选择培训机构,理性维护消费者权益。”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