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评价。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进的今天,文明城市创建已经成为提升地方软实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百姓幸福指数的重要载体。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不是为争牌而争牌、为创建而创建,而是要通过创建这一载体,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综合实力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要坚决克服“包袱论”、“无用论”、“无关论”,把文明城市当作城市价值来打造,当作城市名片来呵护。
文明城市依靠谁?
社会总动员,人人都是参与者
文明城市创建,主体在民、根基在民、血脉在民。人人都应争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而不能甘当旁观者,视自己为局外人。要提高群众对创城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和帮助群众在参与中实现自我教育和相互教育,从而形成“文明从脚下起步,创建从你我做起”的良好氛围,真正让群众以主人翁的身份,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实践者、参与者和验收者。在创建工作中要注重体察民情、倾听民意、吸纳民智、借助民力,发动市民全面深入地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来。要积极搭建市民乐于参与、易于参与的活动平台,通过持续开展“日行一善”、文明志愿等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市民从小事做起,养成文明生活方式。
文明城市为了谁?
增强市民幸福感,提升城市品质
为民利民惠民,是我们创建工作的初心体现、使命所在。创城只是一个载体,迎查只是一种形式,解决好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现实问题,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才是我们文明城市创建的最终目的。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把文明创建打造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以创城为总抓手,统筹兼顾,将城市基础建设、重点工程和民生服务纳入其中,确保创城成果持续惠民,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成效和变化。
文明城市怎么创?
压实责任,完善机制
落实“四个一”要求,按照“一人一片、一天一事、一鼓作气、一以贯之”的要求,推动创文工作落地见效。要划清城市边界和责任边界,明晰具体标准要求,责任到党员干部,责任到人民群众,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协同作战、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确保创文工作天天有进展、周周有变化、月月有提升。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对文明测评点位的建设提出具体标准,聚焦市容环境、城市秩序、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市民文明素质,对文明建设指标数、内容、涵盖层面进一步全面深化。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创城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每一位群众携手并进、全程参与,咸宁文明创建活动才会如鱼得水,创建成果才会丰硕累累。(王宏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