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
为严防严控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传播风险,请广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同时,须做到以下“八个严格”。
八个严格
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提前报备制度
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主体,至少要在进口冷链食品入咸前24小时内将其种类、数量、物流证明等确切信息在“鄂冷链”平台报备、录入。
严格遵守集中监管仓“六专”管理
必须按当地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要求,主动提供报关单、入境检疫检验合格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信息,经集中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合格后,取得出库证明方能出库。
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
进口冷链食品入库(仓)前,要核对票据和进货记录,查验进口冷链食品“四证一码”(查验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溯源码)等信息,经查验票证齐全、证物相符的方可入库(仓)或经营销售。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主体,要在“鄂冷链”平台完成注册,上传相关产品追溯数据(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等),通过“首站赋码、出入扫码、一码到底”方式实现省内销售和流转,无码不得销售,确保所经营的进口冻品全部实现可追溯。
严格执行进口冻品专区存放销售制度
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的主体要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不得与其他冷链食品混放储存和销售。
严格亮码销售
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主体,必须在销售专区公示批次“鄂冷链”码,方便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查询进口冷链食品进货“身份”信息。
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实行“绿码”上岗制。确保所有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并到当地政府指定的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核酸筛查。要求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熟练掌握防护操作,落实佩戴口罩、手套、穿工作服、勤洗手等等防护措施。
严格做好预防性消毒和防护措施
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主体要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强化疫情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治理。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食品核酸检测,消除疫情风险隐患。
严格落实法律责任
对于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鄂冷链码”、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省、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