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爱与生命意义》:爱与生命可以由论证来言说吗

爱与生命意义,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议题。每个人都可能会在生命的某些时刻遭遇相关的困惑,古往今来的无数文艺作品皆与此相关。而以论证的方式对其进行探讨的哲学著作,则寥寥无几。

我在哲学系工作,同时对文学和艺术的多个门类抱有深浅不一的兴趣,《论爱与生命意义——一项分析伦理学研究》一书的写作,可视作我的一种尝试,即将哲学研究、对文学和艺术的爱好及对自身实践生命的反思三者相结合。

爱只是一种情感吗,抑或与理性和意志有关?直观地看,爱与一般的喜欢或好感相比似乎有其独特的深度,如何理解这一深度?我们爱一个人、一项事业或一个集体,需要基于理由吗?抑或爱仅仅是人情感和欲望的“喷发”,不需要基于任何理由?爱对爱的对象和我们自身有着怎样的深刻影响?

在人生诸多价值中,对于评价一个人的生活来说,生命意义与快乐、道德等价值相比是否有其独特之处?人生命的有限与时空的无限之间的悬殊对比,是否导致了人生命的无意义?有意义的生命是否仅意味着主观上“做自己爱做的”?抑或生命意义同时也具有某些客观性含义,意味着我们需要对他人和世界有所言说?

基于对当代分析伦理学相关研究的批评和发展,我试图论证,爱所具有的独特深度在于:我们对一些对象的爱,构成了我们的实践自我。我提出一种爱的理论:“爱的共情”,并论证了生命意义不同于快乐、道德等价值,爱的价值构成一个人的生命意义。

与心灵鸡汤类畅销书不同,此书乃中文学术著作中首部关于爱与生命意义的哲学研究书,初读起来应该并不“亲人”,尽管通篇用日常语言撰就,几乎没有哲学“行话”,但书中对概念的繁琐界定和密集的论证,可能使人望而却步。然而,严肃的哲学讨论必然倚赖含义尽可能准确的概念和语言,并以清楚明白的方式来讨论问题。理解任何严肃的哲学论证都需要一定的耐心和精力,即使其主题仅关乎日常生活。

如果对以上问题有兴趣,并能够克服最初的阅读障碍,相信你应该能从此书中得到些许智性的收获。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