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指紧急通知:八种情况要及时撤离

当前我省正处于防汛关键期,极端天气多发频发。省防指8月14日紧急印发《关于加强人员应急避险转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防汛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果断组织避险转移的防汛救灾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紧绷思想之弦,认真汲取河南郑州和随州柳林镇极端强降雨灾害教训,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随时做好应对局地暴雨洪水等各类风险准备,特别是在雷暴大风、强降雨来临前,采取及时转移避险等各种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避险转移责任

要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贯通责任体系,建立市级领导包县,县级领导包乡(镇),乡级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的人员转移避险五级“包保”责任制,织牢织密避险转移工作网络。

市州政府要强化指挥督导,完善应急指挥编组,落实分片包保责任制,深入一线指导末端落实,督导重点问题整改。县级政府要点对点组织转移避险,解决谁具体指挥、转移哪个地方、朝哪转的问题。

乡镇(街道)负责具体实施,细化工作方案,做好社会动员、具体安置工作,确保转得出、接得进、住得下、能安心。村(社区)要结合网格化管理,按照包到各户、不落一人的要求,落实干部组织群众转移避险责任,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夯实人员转移避险基础。

各级政府要针对旅游景区、农家乐、工矿企业、林场、施工工地和中小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转移对象,落实业主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实现有组织、成建制的转移避险。

科学分析研判,务必做到应转尽转

各级各部门要在准确研判雨情、水情、汛情、工情、灾情的基础上,针对河流行洪、库塘蓄洪、城镇内涝、山洪和地质灾害等不同类型风险,按照“时间早一点、范围广一点、动作快一点”的要求,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

特别是以下八种情况要及时撤离区域,转移到安全地带。

一是受洪水威胁的头顶库、坝、塘,下游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二是水库水位大幅超汛限,并呈上涨趋势,存在漫溢风险,下游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三是预测预报中小河流将出现超标准洪水,受威胁区域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四是库、塘、坝、堰等各类防洪设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出现重大险情的,受威胁区域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五是气象预警强降雨,受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威胁区域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六是受连续强降雨影响,城市易渍重点区域渍水预测严重,受威胁区域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七是预报有雷暴大风,严重威胁户外作业和居住在工棚等轻质房屋的人员安全的,务必应转尽转;

八是受强降雨影响,风险识别不明,可能受洪水威胁区域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强化应急准备,有序组织转移避险

各级防汛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人员转移避险方案预案,明确转移责任、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险点等,定期组织所在区域群众开展避险转移预案演练,使群众了解掌握危险区和隐患点分布、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和避险点等,提高基层干部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要根据防汛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固定场所和移动便携式场所相结合的方式,科学确立转移避险场所,设立必要标示和设施,落实管理责任,确保遇有情况,能够第一时间组织群众安置到避难场所。

要实行转移避险网格化管理,对分散居住、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要加密网格划分,落实网格责任人,做到在通讯中断等紧急情况下网格有能力自行组织转移。

要健全一触即发的应急响应机制,指导各地根据响应级别,有力有序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切实做好安置,妥善安排群众生活

临灾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后,要紧急调拨和及时发放各类救灾物资,统筹做好救灾安置点疫情防控和群众生活服务,适时开展核酸检测、健康检查,确保不因聚集发生疫情传播,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住处、有病能及时就医。

要安排专人加强安置点的集中管理,对原居住地、工作地风险尚未解除的,要劝返群众返回,避免造成二次灾害损失。

要加快推进受损房屋安全鉴定及修缮,尽快抢通水毁道路,抢修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保障水电气供应和通讯畅通。

要做好灾区环境消杀处理,确保受灾群众饮食、饮水安全,确保灾后无大疫。

来源:湖北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