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倡议书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倡议书

全市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广大志愿者:

七月下旬以来,广大志愿者行动在大街小巷、小区社区、车站码头,活跃在医疗、教育、商贸等各行各业,为我市疫情防控做出了应有贡献。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为更好发挥志愿服务作用,引导全市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科学有序专业地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现发出如下倡议:

1.加强自我防护。严格遵守各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带头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自觉落实“双码”管理要求,做到勤洗手、常通风,外出活动佩戴口罩,配合做好验码、测温,并保持规定距离,以实际行动为亲友和身边群众做好表率。

2.做好宣传普及。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各级志愿服务组织等载体,向周边群众宣传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广泛传播疫情防护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增强信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络、朋友圈、微信群随意发布未经证实的虚假消息。

3.严格工作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迅速调整原定志愿服务活动计划,不得组织实施任何形式的大型聚集性活动,开展志愿服务前主动向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自觉服从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坚决反对盲目、无组织的志愿服务,坚决做到防护措施不到位不上岗、防护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确保科学、有序、安全参与疫情防控。

4.积极参与服务。要积极响应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和社区志愿服务招募令,随时准备投身一线志愿服务工作,就近就地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基层组织,做好人员信息收集、环境整治、消毒消杀和信息发布、文明引导、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社区防控、特殊群体关爱等服务。鼓励有医学、心理、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在相关专业机构的统筹调配下,积极参与卫生防疫、心理健康、救助救护等志愿服务。

5.加强工作保障。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各级志愿服务组织要加强对志愿者的关心爱护,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将表现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作为新闻线索向各级文明办推荐上报。各级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志愿服务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全市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服从指挥调度,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为夺取疫情防控胜利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共咸宁市委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