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室组地”联动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图为县纪委监委有关室(部)、派出纪检监察组与陆溪镇纪委联合接访群众,处置信访问题线索

云上嘉鱼报道(通讯员梅皇荣)“2014年至2017年,李某某等人以重复报账抗旱电费的方式共计套取资金2.4万余元,全部用于村委会账外开支,李某某负有直接责任……”日前,在“室组地”联合办案研讨会上,嘉鱼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研判说道。

2020年5月,县纪委信访室收到实名举报潘家湾镇东村村干部李某某在任职期间涉嫌优亲厚友、侵吞村级项目建设资金、虚报套取资金用于账外开支、违规参与赌博等问题线索,按照程序转交给潘家湾镇纪委,但因问题线索复杂,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较多,镇纪委无法独立完成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五月底,县纪委监委启动“室组地”即“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组+乡镇纪委”联合办案工作机制。

按照我县办案协作区分工,由第二纪检监察室牵头成立联合办案小组,制定详细初核方案,全程指挥协调,把握节奏、跟踪督办;派出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主动与县农业农村、住建、检察院等单位沟通联系,协助镇纪委到相关单位调取案件资料,提供政策依据和支持;潘家湾镇纪委利用熟悉地方优势,通过明察暗访找与案件相关人员见面谈话,搜集固定证据资料,集中力量攻坚。通过“室组地”联动协作,不到两个月,办案组迅速查清李某某违纪违法事实,由潘家湾镇纪委给予李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年来,我县统筹监督力量,在实行片区协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对具有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特点的问题线索和复杂案件,由“室组地”协同作战、优势互补,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破解跨层级调查取证难、人员力量不足、办案经验不够等问题,实现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审查调查统一实施、以案治本统一深化,推动取得“1+1+1>3”的效果。通过“室组”、“室组地”联合办案,先后查处了原县港航管理局局长鲁某某、县人社局原局长张某某、国营头墩农场原副科级干部王某等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纪法、社会效果。

在“室组地”联合办案的同时,强化互通交流、信息共享,结合案件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及时研判分析重点行业、重要岗位、关键领域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机制漏洞,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方式,督促相关单位扎牢制度笼子、深化以案促改,实现案件查办、问题查找、原因剖析、督促整改一体化推进,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今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优势,共受理问题线索167条,立案10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6人,组织处理6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