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委巡察办:“督核谈”三结合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图为县委巡察工作督导组在鱼岳镇三湖社区开展巡察督导工作

云上嘉鱼报道(通讯员梅皇荣 杨洋)“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我没有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这次约谈后我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抓好整改落实。”一名被约谈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表态道。

为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近日,嘉鱼县委、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对在第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中,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缓慢,逾期未整改销号的两家县直单位“一把手”进行面对面约谈。

约谈会上通报了两家单位在巡察整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政治上剖析原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深刻检视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据悉,今年来,县委巡察机构始终发挥巡察震慑作用,扎实履行巡察整改督导职能,通过“督核谈”三结合,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督”。县委巡察工作督导组通过现场听汇报、查资料、解难题、提要求等方式,持续加大巡察督导力度,严格审核标准,压实整改责任,按照“纠、清、问、建”整改要求,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达到巡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的目的。二是“核”。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整改要求、审核标准,对报送的整改材料,不定期开展组务会商讨统一指导意见,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扎实做好整改,不达要求予以退回重报,直至审核通过。三是“谈”。对部分拖延整改、敷衍整改的单位,及时提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书记专题会商议,通过县委主要领导对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开展集中约谈、集体谈话等形式,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同时,积极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巡察整改见真章、见实效。

截止目前,我县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的15家单位,其中13家已完成整改任务,整改过程中共清缴资金5.96万余元,组织处理75人,健全和完善制度7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