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审结一起盗窃罪案件

云上嘉鱼报道(通讯员杨其美 熊凤玲)近日,嘉鱼法院审结一起盗窃罪案件。被告人陈某因屡屡行窃不收手,短短3年时间入狱3次,其疯狂行为令人咂舌。

1月12日至13日,因盗窃行为入狱2次的陈某贼心不死,再一次扮演“梁上君子”,在鱼岳镇2处盗窃电动车共5辆。案发后,陈某赔偿4名被害人赃物折款共计2450元。

嘉鱼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陈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之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的,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陈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已退还赃物折款,自愿认罪认罚,可以酌情从轻、从宽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追缴所获赃款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编辑:吴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