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获赠财物,分手后要返还吗?嘉鱼法院判了

云上嘉鱼报道(记者耿海军 通讯员杨其美)张女士经营一家企业,收入状况较好。王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张女士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期间,两人有不少经济往来,但是,当两人感情淡去,以分手告终时,王某却将张女士诉至嘉鱼县人民法院,要求张女士偿还不当得利,那么赠送的财物是否应该予以返还呢?

原来,张女士因工作关系与王某于2014年结识,二人一直以朋友相处。2017年6月,王某在得知张女士单身后,对张女士展开追求,并坦承自己已婚已育,但与妻子分居多年,因顾及子女才未离婚。为表达爱意,同年7月,王某购买了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小型客车,并将该车无偿提供给张女士使用,之后还将该车登记到张女士名下。张女士经过一番挣扎,接受了王某的追求。

确立关系后,张女士会帮助王某打点一些公司事务,二人常有金钱上的往来,且还多次商议定居美国之事。去年受疫情影响,王某身居美国,张女士留在了国内,二人因两地分居产生矛盾,并在年底分手。分手后,涉案车辆仍由张女士实际使用。

今年4月,王某一纸诉状将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张女士偿还不当得利100余万元及上述小型客车一辆。

张女士气愤至极,恋爱三四年,其无偿替王某处理公司事务,承担共同生活费用,还负担了二人数次往返美国的开销,按照二人的资金账目显示,王某还应返还张女士206万余元,故张女士提起反诉。

经审理,王某和张女士资金往来较频繁,且涉及的金额较大,二人均无法说明每笔资金往来的具体事由,故同时撤回了要求对方返还资金的起诉和反诉,王某的诉讼请求变更为返还车辆。经过调解,张女士同意返还诉争车辆,并当场交付了车辆及相关证件资料等。

庭后,张女士苦笑着说:陷入畸形的感情注定没有好结果,这些年我误了年华又伤了心,真是悔不当初。

编辑:吴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