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迟半小时!高考期间,咸宁各单位错峰上班

6月4日,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2021年高考期间实行错峰上班的通知》,具体如下: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高考期间

实行错峰上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全国高考将于6月7日至6月9日进行。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避免上班高峰时段交通拥堵,确保考生准时安全抵达考点,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市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6月7日至9日上午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5:30,其他时间不变(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及服务高考相关单位除外),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届时,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减少自驾车出行,共同维护好高考期间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