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2021年高考期间实行错峰上班的通知》,具体如下: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高考期间
实行错峰上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全国高考将于6月7日至6月9日进行。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避免上班高峰时段交通拥堵,确保考生准时安全抵达考点,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市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6月7日至9日上午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5:30,其他时间不变(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及服务高考相关单位除外),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届时,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减少自驾车出行,共同维护好高考期间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