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伙伴对薄公堂 法官调解握手言和

云上嘉鱼报道(通讯员杨其美 马也)近日,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一对因拖欠货款即将翻脸的生意伙伴重归于好,继续实现利益共赢。

2019年4月13日,被告某建筑公司与原告某混凝土公司签订了《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建筑公司所用混凝土每月28日双方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并于次月5日前付款给混凝土公司。2019年4月至8月期间,混凝土公司为建筑公司供应了价值498万余元的混凝土,建筑公司陆续付款235万元。2020年9月10日,经双方对账,被告建筑公司尚欠原告货款263万余元;在陆续支付70万元后,下欠193万元货款迟迟未付。为讨要货款,混凝土公司将建筑公司诉至法院。

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通过详细了解案情,得知双方原本是很好的合作伙伴,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后因建筑公司资金周转问题导致还款较慢,混凝土公司又急需资金回笼,由此才产生矛盾。

为了更好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长远发展,达到化解社会矛盾并且双赢的目的,调解是最佳解决方案。为取得最佳调解效果,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多次分别与两公司联系沟通:从减轻诉累、降低诉讼成本的角度积极做原告工作,说服原告配合调解达到权益的最大化;劝说被告诚信乃企业立足之本,不遵守合同约定将会给企业带来致命的影响。经过多轮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该案圆满解决。

近年来,县法院一直致力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涉企案件经营影响评估,审理案件兼顾减轻企业诉累和降低不利社会影响,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吴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