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嘉鱼报道(通讯员杨其美 马也)近日,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38名原告与被告和第三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多次上访的当事人满意息访。
原告蔡师傅等38户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方式承包了集体的200亩鱼湖,2015年将鱼湖发包给被告陈伟(化名)经营5年,承包费每年5万元。为获得更大的利益,陈伟串通38户中的少部分人将合同的承包期限更改为10年,并以每年7万元的价格将鱼湖转包给第三人张强(化名),同时约定承包期限为10年。张强接手鱼湖后,对鱼湖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2020年2月,五年承包期届满,蔡师傅等38户中的大多数人要求收回鱼湖,但陈伟握着与少数人签订的10年期合同拒绝交还鱼湖,张强因10年承包期限未满也坚决不同意退还鱼湖。因牵涉人数众多,各方争议较大,几番交涉下来矛盾愈演愈烈,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20多名原告和张强数次到县、镇两级政府部门上访,形成了较大的信访隐患。
去年9月,县法院出面释法引导,蔡师傅等38户将陈伟诉至法院,张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该案原告人数众多,诉讼三方均为农民,如若处理不好,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和民计民生。为妥善解决纠纷,将信访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承办法官耐心组织三方进行数次调解,对陈伟从诚信角度讲明法律、说清道理,并争取其代理人支持,配合法院从法律角度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做好陈伟的思想工作;同时劝解蔡师傅等人考虑乡亲情分和农时紧张的实际作出适当让步。经过多次协商,争议事项逐一解决,最终三方达成了陈伟退出承包经营、蔡师傅等人与张强直接签订承包合同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调解协议,这起涉众涉农纠纷顺利化解。
近年来,县法院依法依规审结了一批矛盾尖锐、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如泰丰破产重整案、方圆船舶破产清算案、中能锂电职工劳动争议案等。通过公正审理化解大量信访矛盾,为嘉鱼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编辑:吴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