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嘉鱼报道(记者胡知微)4月28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大转盘人员密集场所,严查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规行为,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礼让行人的驾驶人,一次记3分,并作出相应处罚。
在交警执法现场,许多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人行道斑马线主动停车,礼让行人,但是仍有一部分驾驶人漠视法规,看到行人横穿人行道,仍然没有采取减速措施。对于有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执法交警拦下机动车,批评教育后,采取一次记3分,并作出相应处罚。
交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马路时,应当避让。同时,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也要同等遵守交通法规。人让车,让出文明;车让人,让出风格;车车相让,让出和谐交通。
编辑:吴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