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守护万家灯火

——看嘉鱼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如何化解矛盾纠纷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面临逐年增多的家事案件,2017年10月,嘉鱼县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成立家事审判庭,勇吃“第一口螃蟹”,把家事案件从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专门审理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三养”(赡、抚、扶)、继承、家暴等10余类因为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

先行先试效果如何?3月31日,记者前往嘉鱼一探究竟。

女法官断案,法外有柔情

“家事纠纷特殊而复杂,处理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人身关系及财产关系,往往触及家庭情感及伦理,且具有私密性和人身依附性,往往难以举证和认定,不能简单地把家事案件等同于其他民事案件。”嘉鱼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楚军说,把家事案件从原有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摸索出一条办理家事案件的新路子,以家庭小和谐推动社会大和谐,是“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的关键所在。

据了解,该院年均受理民事案件2100余件,其中涉及婚姻、继承、赡养抚养类家事纠纷的有350余件,占比将近17%,且有不断攀升之势。

该院的民事法官普遍反映,传统的民事审判方式强调辩论主义和对抗式庭审,此类案件进入法院前,易激化矛盾引发家族间冲突,给家事纠纷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

同时,家事案件当事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过去在家事案件的审判中,法官按照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决,却不一定能够消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心结。因此案件重诉几率高,给当事人造成诉累。有的当事人还因不理解法院判决,对承办法官产生对抗心理。

选择什么样的人审理家事案件,成为家事审判庭的核心和关键。嘉鱼县人民法院创设家事审判庭之初,就确定了主法官要从女法官中选拔的原则,而且这些法官还必须专业能力强、有一定的生活阅历、擅长人际沟通、办案耐心细致、审判经验丰富等特点。

经过层层筛选,1名业务水平突出、性格温和、责任心强、善于做调解工作的女法官和1名女法官助理脱颖而出,专门负责审理家事案件。同时,6名法官“兼职”分流,3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家事案件审理。

她们在“会客厅”式的家事审判庭里,让当事人有家的感觉;在专业审判基础上,用温情和耐心去化解双方矛盾,做到“合则温暖,离也温馨”。

“有了‘家’的氛围,当事人就少了剑拔弩张的较劲感,会放松心情,平和说理诉情。”张楚军说。

调解员调解,矛盾减大半

除了精干的审判团队,还有一群人“外援”参与家事纠纷的处理,他们上班日子不固定,可一出手就是“大买卖”;他们既是家事矛盾的“消防员”,也是纠纷的“和事佬”——家事调解员,他们来自嘉鱼县妇联、综治办、公安局等多个部门。

一张调解表、一本笔记本,是每名家事调解员平时的装备。嘉鱼县司法局鱼岳法律服务所家事调解员尹丽霞给记者展示了一张工作表格,上面列了一些关注的问题,如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疏导情况、起诉原因、分歧焦点、疏导成效等内容。

“我们面谈少则一个小时,多则一整天,有的还要谈个把月。主要是倾听,当他们出现一些极端想法时,引导他们理性看待问题。结案后则跟踪回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帮助。”尹丽霞说。

尹丽霞给记者讲了一个调解故事:村民杨某与陈某因夫妻感情不合,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离婚后,杨某未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给付义务,陈某多次催讨不成,诉至法院。尹丽霞在调解中了解到,夫妻二人当年离婚的理由是婆媳矛盾,她分析二人关系有缓和余地,于是将调解方案由最初的就应付款项达成调解协议调整为促成二人和好,在长达3个月、20多次上门劝说下,杨某和陈某重新和好,二人登记复婚。

尹丽霞回访时,当事人杨某感激地说:“是你们拯救了我的家啊,没有你们,我的家就彻底散了。”

嘉鱼县家事调解员黄华林也讲述了一个调解故事——

居民李某和杜某未婚生子,后两人关系恶化分手。分手后,小孩一直随李某共同生活,杜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现李某无法继续抚养孩子,故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改由杜某抚养小孩,但杜某拒绝抚养小孩。调节中,双方情绪激动,皆不让步。后来,经多轮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杜某抚养小孩,李某每月承担1000元抚养费。

“多亏了你们耐心调解,现在我们的关系缓和了很多。”当事人李某说。

不唱“独角戏”,共建社会化解网络是嘉鱼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一直努力的方向。他们把调解或撤诉作为优先结案方式,引入多元调解机制,广泛邀请妇联、社区干部、律师、基层人民调解员参与进来。

“婚姻家庭类案件具有强烈的伦理性,掺杂着亲情,仅凭一纸判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法官杜娜说,对于不能调解结案的案件,他们也会释法说理、诉后回访,以“良法”引导“善治”。

慎判家务事,家和万事兴

红色圆桌、原木色地板,白色纱帘在窗口微风吹拂下轻轻摇曳。一阵激烈争论之后,圆桌两边,夫妻俩红着眼眶,背对着对方,互不理睬。

“我们没有感情了,我一定要跟你离婚。”妻子抽泣着说。

原来,结婚5年,丈夫经常外出打工,夫妻平时缺少沟通,一来二去,家庭琐事让二人产生了矛盾和误会。

“来,别生气了,我们慢慢说。”了解情况后,法官杜娜耐心地和他们拉起了家常。聊天中,杜娜了解到,丈夫是个“倔驴子”,说话容易伤人,妻子也是个急脾气,得理不饶人。杜娜对丈夫和妻子分别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句句说到小两口的心坎里。最终,丈夫真诚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心甘情愿地写下保证书,承诺回家好好对待妻子。妻子也放下“架子”,和丈夫相拥和好。案件没有开庭,小两口就手挽手回家了。

很多当事人夫妻,经过“第一关”后,就再也没来过法院。

“每一起家事案件的背后,都关系到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因此不能一判了之。”杜娜说,审理家事案件,不能简单机械化办案,要尽可能劝和不劝离,修复当事双方的感情。

2017年10月,嘉鱼县人民法院开始尝试在家事案件中引入柔性司法理念。在家事审判庭里,暖色装饰取代了传统法庭庄重肃穆的深色,当事人面前的原、被告桌牌也被“父母”“子女”“丈夫”“妻子”等称谓替换。嘉鱼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蔡伟生认为,通过对当事人称呼和内饰风格等的改变,让法庭有了家的味道。

公正之外有温情,家事审判庭还做了不少探索。比如,引入心理疏导机制,与长期压抑情感的当事人沟通,引导他们表达内心需求、解决深层矛盾。

再比如,发出人身保护令,使公权力的介入由事后惩罚变为事前保护,将以往离婚案件诉讼中对家庭暴力仅有财产性惩罚措施转向对受害人财产、人身进行全面保护。

居民黄某起诉丈夫蔡某家暴,该院第一时间对双方进行调查,并向公安部门调取相关接处警记录、调查笔录、伤情鉴定等材料,同时向双方邻居及所在社区调查相关情况,经审查认定蔡某构成家庭暴力,当天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蔡某对黄某实施家庭暴力,保护了黄某人身安全。

据了解,4年来,该院共受理家事案件1355件,结1323件,结案率为98%,其中近一年上诉26件,一审上诉率仅为7.3%,大量家事矛盾在基层得到了化解。2019年,该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王恬 龙钰 卢建)

来源:咸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