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县检测检验中心)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21年3月25日开始,用1个月左右时间,对县检测检验中心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察的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从“三个聚焦”入手,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的十八大以来相关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在“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工作中的担当作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责任制和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情况;“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情况;遵守换届纪律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推进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开展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和政治生态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情况;乡村治理情况;农地非农化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等。

主要受理反映县检测检验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县委第一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在县检验检测中心巡察期间,具体联络方式如下:

中共嘉鱼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