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通知:这些人均应就地过年!

据央视网1月25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

疫情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把人员流动降到最低,防止因人员流动导致疫情传播扩散;

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

低风险地区倡导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

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

引导外地农民工、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

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要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特别是大中城市要提前安排,充分准备,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

要做好就地过年群众管理服务,及时回应和满足就地过年群众需求;

要确保群众出行方便有序和货运物流畅通,最大程度满足就地过年群众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出行需求;

要保障就地过年群众工资休假等合法权益,以岗留工、以薪留工。

要积极营造就地过年良好氛围,落细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通知》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我国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和零星散发病例不断出现。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有利于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就地过年群众增加的新情况,抓紧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疫情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把人员流动降到最低,防止因人员流动导致疫情传播扩散。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低风险地区倡导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引导外地农民工、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加强就地过年群众生活保障。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特别是大中城市要提前安排,充分准备。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假期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增加网络、电视、广播等文化体育节目供应,鼓励提供免费流量、网络视频APP限时免费电影放映等线上服务,低风险地区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公园、体育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保障开放时间,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保障旅游产品供给,丰富假日旅游活动,更好满足群众旅游休闲需求。鼓励各地结合群众春节需求,积极提供非接触、少聚集的各类消费项目和社会服务。

三、做好就地过年群众管理服务。城乡社区要强化综合服务,充分发挥社区“两委”等基层组织基础作用,完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及时回应和满足就地过年群众需求。地方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要积极做好就地过年员工特别是外地农民工假期餐饮、住宿、医疗等服务保障。学校要加强学生食堂保供稳价和住宿保障等工作,做好对留校师生的关心关爱和安全管理。视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包括因就地过年无法探望的老年人、儿童等,要加强摸底排查、走访探视,有针对性提供帮扶关爱,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

四、确保群众出行方便有序和货运物流畅通。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做好就地过年群众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服务单位和出租汽车企业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运力和运营时间,最大程度满足就地过年群众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出行需求。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传统与智能、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出行服务。铁路、民航等单位要抓紧出台春节前后免收退票费的办法。加强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低风险地区要全面取消货运通行限制,中高风险地区要及时公布对货运车辆的防疫检查措施和通行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物资运输车辆通行。各地区和邮政管理部门以及快递物流企业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积极为寄递快递创造便利条件。

五、保障就地过年群众工资休假等合法权益。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引导吸纳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不裁员、少裁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安排农民工就地过年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落实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加强农民工生活居住安全保障,保障困难农民工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就地过年的农民工做好工资休假等权益保障。指导企业稳定就地过年群众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在春节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充分发挥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努力化解和消除各种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六、积极营造就地过年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新平台优势,广泛宣传节日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方便群众出行、关心关爱群众就地过年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讲好节日期间坚守岗位、志愿服务、互帮互助的暖心感人故事,努力营造良好节日氛围。密切关注群众就地过年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七、落细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从讲政治高度统筹做好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完善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充分保护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对城乡社区一线工作人员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值加班补助。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人文关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事关就地过年!湖北两部门发出倡议 

1月24日,湖北省工商联、湖北省总商会向全省各级工商联、商会组织、广大民营企业,发出关于做好外地留鄂职工就地过年工作的倡议。

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疫情不因春节人员流动聚集而扩散,保障企业员工的健康安全和企业生产的稳定有序,倡议书希望各级工商联、商会、民营企业积极倡导员工就地过年,切实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真情关心关爱留鄂务工人员。各级工商联干部职工、商(协)会领导班子成员、执常委企业家要带头就地过春节。

对必须回乡过年的员工,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全面了解员工行程安排,鼓励错峰返乡返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做好自我防护。

湖北也是留鄂务工人员的家。省工商联、总商会号召各级工商联、商会、民营企业组织形式多样的“迎新春送温暖”活动,开展留鄂员工走访慰问活动,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提高伙食标准,改善员工住宿条件,提供电视、洗衣机、无线网络等必要文化生活设施,在确保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安排年夜饭。

来源:湖北日报、央视网、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