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嘉鱼县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一手抓巡察、一手抓整改,通过压实责任、规范流程、协同联动,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取得明显实效。
自2018年以来,该县通过对2017年巡察的16家单位进行整改“回头看”,不仅完成了对每一轮巡察单位整改情况的督导工作,还通过对县委六轮巡察反馈的1319个面上问题进行督导,完成整改销号1313个,追责问责646人,清缴资金3875.1万元,完善制度301个。
强化主责意识,压实整改责任
该县本着“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原则,从抓党组织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入手,着力营造督导工作氛围,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方面召开巡察整改通报会,强化震慑效应。通过召开巡察发现问题通报整改推进会,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指名道姓公开通报,让相关单位“一把手”红脸出汗、坐立不安,形成震慑效应;一方面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强化主责意识。从2018年4月起,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队,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台账资料、听取党组织书记整改工作汇报等方式,重点检查巡察整改“回头看”领导班子和“一把手”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其中,仅对县住建局等3个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一把手”,通过当面批评,确保了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同时,健全巡察机构,强化监督指导。参照市委做法,2018年8月,县委抽调专人组建了巡察工作督导组,专职负责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2019年县直机构改革时,在精简机构的大环境下,县委在调整巡察机构“三定方案”时,通过明确县委巡察工作督导组工作职责和编制,为巡察督导工作步入正轨奠定了基础。
规范督导流程,严格整改销号
为确保巡察整改不走过场,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地,该县在督导工作中,始终围绕“三个坚持、三个突出”做文章。
坚持目标和标准相一致,突出整改规范性。该县秉持“抓而不范等于瞎抓”的理念,在制定指导性的整改督导工作方案时,通过明确巡察整改内容、步骤和要求,向被巡察单位发放《督导工作流程》,提供“整改台账参考格式”,详细列明每个阶段该做什么,需要收集、整理哪些资料,以统一规范的文书资料、台账整理、归档要求,便于被巡察单位参考使用,让整改工作有章可循。
坚持时间和质量相协调,突出整改时效性。该县秉持“抓而不紧等于不抓”的理念,一方面向被巡察单位下发督导通知,采取一个环节、一个节点推进的办法,督促其严格按要求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一方面实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分类督导推进。2019年1月,对县人民医院等5家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还对渡普镇、新街镇党委书记分别进行了工作约谈,使“红脸出汗”落实到督导工作中。
坚持全面和重点相统一,突出整改完整性。该县针对个别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避重就轻,试图选择性整改、打“擦边球”的现象,秉持“抓而不全等于白抓”的理念,始终做到尺度不松、标准不降,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度,通过严把被巡察党组织集体审议、督导组认真审核、巡察组审定同意“三道程序关”,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抓好协同联动,增强整改实效
为确保省委巡视和市委、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该县坚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注重发挥协同联动作用,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实效。
同向协商联动,多措并举解难题。针对少数单位反映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难度大、不易整改的实际,该县探索建立巡察组、督导组、被巡察单位三方协商制度,共同研究,指导被巡察单位完善措施切实整改。通过这一机制,该县不仅督导县经信局加大清收力度,向县财政上缴专项调度资金1848万元,还督导官桥镇石鼓岭村收回了长期难以收回的91.49万元借款。
上下协同联动,共同发力督整改。在落实村(社区)巡察整改督导时,该县督导组坚持与县委组织部、各镇党委协同联动,成立8个联合督导组,通过对全县村(社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交叉督导,完成了对全县8个镇104个村(社区)精准扶贫、党组织建设等问题整改工作的大起底、大排查,指导各村(社区)规范支部活动,完善党建工作台账,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增强了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部门协作联动,强化督导抓落实。针对市委专项巡察反馈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该县联合县纪委、县扶贫办、县发改局等职能部门进行重点督导。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核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不仅完成了市委专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2个问题的全面整改,而且使巡察移交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对58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梅皇荣 李志锐)
来源:咸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