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11年的土地承包费收回了

云上嘉鱼报道(通讯员陈俊辉)“古组长,我们村四组余某拖欠的11年土地承包款12100元已经到村委账上了,新的土地承包合同也重新按程序签订,按市场行情承包费比往年提高了3000元一年……”

近日,嘉鱼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古绳水接到渡普镇杨家咀村党总支书记张昌华打来的电话。

事情还要从2019年11月说起,嘉鱼县委第一巡察组入驻渡普镇,对所属“三村一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在检查杨家咀村村集体收入和村集体资源台账时,发现该村四组有一块3.34亩的土地在2008年承包出去后,仅在首年签完承包合同后收到了1100元的承包费,之后再也没有收入记录了。

“承包费11年没有收,是不愿意收还是收不回来?有没有什么猫腻?我们一定要抓住不放,追查到底!”为了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有着多年巡察经验的古绳水带领组员,白天找村干部谈话,晚上通过走访群众、寻找知情人进行深入了解。

经了解,2008年该村村民余某与村委签订土地承包合同,3亩多土地给其作预制板厂。交了首年承包费后,因工厂经济效益不佳,一直未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承包费,村委会体谅他也未进行催缴,又因为村委换届,这事情就耽搁了。近年来,换届过后的村“两委”干部知晓情况后,虽多次上门催缴,但余某均以种种理由搪塞、拖延,拒不如数缴纳承包款。村“两委”干部也就只好作罢。截至2019年底,余某共拖欠村委土地承包费共计12100元。

事实上,余某的预制板厂赚了不少钱,他还盖起了两层楼房。

充分了解情况后,巡察组找村“两委”干部谈心谈话,“预制板厂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资产,拖欠的可不是村委会的钱,而是每一个村民‘腰包’里的钱。组织和村民们既然选了我们当村干部,就必须要保护好他们的利益!否则就对不起他们的期盼,也对不起我们的岗位职责啊!必须要拿回!”。

巡察组态度鲜明,还向村“两委”干部宣传了“三资”管理相关的法规政策,并且要求按照现有经济水平,重新签订合同,按新合同履行义务。

在巡察组强有力的督办下,张昌华等人深知肩上“担子”重大,三番五次与余某交涉。最终,余某补缴了欠下的承包费,并按照程序重新签订合同。

杨家咀村村委会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开展了集体资产承包合同清理行动,对上轮“三资”清理进行回头看、再次查,用一个月时间重新完善了“三资”管理台账,规范签订了8份集体资源承包合同,年新增集体收入15000余元,守好了村民们的“钱袋子”。

“通过巡察组的努力,解决了一个‘老赖’承包问题,让基层干部干事更有动力、更有劲头。”当这个消息转发到巡察组微信群后,大家纷纷点赞。

编辑:吴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