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即日起,嘉鱼县内所有红事禁办、白事简办,各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巡查队进行巡查督导,切实做好疫情管控工作。
2、自即日起,县域内各宾馆、酒店、旅店要落实主体责任,必须严格落实所有入住人员的身份证登记、测体温、查验通信行程卡(微信搜索“通信行程卡”,显示14天内到访地信息)和健康码等工作,核验通过后方可入住,对体温异常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时做好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与管控工作。
3、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来嘉返嘉人员,要提前两天如实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入住宾馆报备人员姓名、抵达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主动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排查、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人员将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广大市民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随身携带口罩,坚持出门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卫生习惯。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和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政务大厅、长途汽车站(或火车站)、网吧、宾馆、酒店、餐饮等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并主动扫码、测体温。各单位要安排专人现场做好监督落实工作,对拒不执行防控措施要求的人员进行劝返,对不严格落实防控工作的经营场所进行停业整顿。
5、各镇、各职能机构要进一步抓好13类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与8类重点人员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应接尽接”。
6、县域内各村卫生室、个体门诊(诊所)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退烧药、止咳药等与新冠肺炎相关治疗药物购买人员的实名登记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及时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时反馈给各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巡查核实,跟踪管理形成工作闭环。对不严格执行防疫防控规定的村卫生室、个体门诊(诊所)、零售药店一律依法停业整顿。
7、个人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人员接触。
8、春节期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原则上在单位所在地休假,鼓励在嘉鱼工作的外地人员留在嘉鱼休假,各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节假日加班、调休和节日生活保障工作。建议在外的嘉鱼籍人员就地休假。
9、对未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入境和中高风险地区来嘉返嘉人员,广大市民有义务举报,举报电话:嘉鱼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6345839;鱼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6334998;陆溪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6891311;高铁岭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6812688;官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6718118;新街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6662158;渡普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6614512;潘家湾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6628888;簰洲湾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6526325。
嘉鱼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