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已过,数九寒天的冷冬模式在多地开启。当很多人能在室内享受暖气带来的温暖时,环卫工、快递员等户外劳动者还在冷风中坚守岗位。
长期在低温环境中工作的他们本该享受一份名为“低温津贴”的补助,但实际上大多数人不仅没领过这份津贴,甚至听都没听过。每年冬天,关于低温津贴的讨论都会引起社会关注,这份津贴为什么迟迟无法落地?那些户外劳动者什么时候才能感受到这份“暖意”?
低温津贴是什么?
户外作业人员:不了解,没领过
50多岁的赵广发(化名)是北京市西城区的一名环卫工人,展览路附近这一片马路,他已经扫了5年。
赵广发的一天是从凌晨4点开始的,最近北京的天气越来越冷,最低气温已经到了零下,每天出门后能感受到的温度也越来越低。赵广发说,公司配备的御寒物资还算齐全,棉帽、护膝、手套、内穿的羽绒服、外穿的大棉袄全都有,即使每天8个小时不间断地在外打扫,也不觉得冷。
但是低温津贴是什么,他并不了解。“没听过低温津贴,也没领过,不过我们夏天有高温补贴。”赵广发说。
所谓低温津贴,其实和高温津贴一样,是在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为补偿劳动者特殊消耗而支付的补贴,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快递员郭勇(化名)也从未听说过这项补贴,而且和赵广发不同,郭勇几乎没有从公司领取到过御寒物资。6年的快递员生涯中,他前后换了3家公司,只有目前这家给电动车的车把上带上了把套,有一张挡风的薄毯,但对于一天中有15个小时都在户外工作的郭勇来说,这两件物品起不了多少作用,聊胜于无。
“只能自己多穿衣服,有时候衣服穿得太厚,活动都不方便。”
根据1994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温作业分级》,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摄氏度的即为低温作业。按工作地点的温度和低温作业时间率,低温作业分为四级,级别高者冷强度大。
一轮又一轮冷空气侵袭下,北方不少地区平均气温徘徊在0℃附近,像内蒙古、黑龙江等地气温甚至会低至-20℃以下。
可即使在这些地方,也罕见低温津贴的出现。今年67岁的康炳怀(化名)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一名环卫工人,从事环卫工作已经有4年时间,每天需要在外工作8个小时,而他从单位能领取到的御寒物资只有一件棉袄,在内蒙古的大风和低温天气面前显得势单力薄。平常只戴一副棉手套的康炳怀最近手被冻得裂开了口子,他决定再戴一副手套。
“低温津贴?没听过,不知道,没领过。”康炳怀说。
“传说”中的低温津贴
同样是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为什么大家都知道高温津贴,却不知道低温津贴?很大一部分原因和当前低温劳保的政策尚不明晰有关。
“低温津贴只是在《最低工资规定》中提及,尚无国家标准。”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杨思斌曾表示。
在国家层面,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有明确提到低温环境的津贴,即按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将目光聚焦地方,通过梳理可以发现,不少地区和城市都是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顺带着提到了低温津贴,且都表示“低温津贴不计入工资”。但是对于这项补贴该在什么条件下发放,发多少,并没有详细的规定。诸如湖北、黑龙江、辽宁等地,均属于上述情况。
地处北疆的内蒙古自治区曾在2013年10月出台了高温高寒天气室外作业的高温高寒岗位津贴支付标准。根据标准,凡是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25℃(含-25℃)以下高寒天气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含4小时)以上,劳动者可领取每个月230元的高寒岗位津贴,该支付标准从当年的10月10日起执行。
但中新网采访到的多位环卫工人表示,他们并不了解这项津贴,也从未领取过。而且,内蒙古关于低温津贴的标准,在很多户外劳动者看来,-25℃以下的环境还要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太过苛刻。
可以说,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低温津贴的发放陷入了缺乏标准和监管的窘境。
低温津贴落地还要多久?
有研究显示,长时间在低温环境下作业,不仅易引起体温降低甚至冻伤,且对人的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中枢神经系统以及骨关节也会产生危害,严重的甚至造成死亡。
2013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冻伤”纳入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2015年修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又将“低温”列为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
目前,不少地区关于劳动者在低温环境下的补偿,大多以发放物资的形式实现,比如,北京市2016年10月发布的《低温作业和冷水作业职业卫生技术规范》规定,低温作业人员工作场所附近应设置休息室或取暖室(棚),并对工作场所的环境温度进行定期监测,对低温防护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并为低温作业人员提供含糖饮料等热饮以及富含营养、高能量的热食。
但对于低温津贴的发放,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中新网,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低温津贴的指导性文件或政策,只有高温津贴有相应的管理办法。
低温津贴在政策上一时难以解决,有地方试图通过别的方面来推动津贴落实。
2017年,上海环卫行业经过集体协商,建立了一线职工低温天气下露天作业的津贴制度,从每年的12月至次年的2月给环卫一线职工发放低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这样的举措,算是为低温津贴的落地开了个好头。事实上,低温津贴如何才能落实、怎样才能落实的问题存在已久,几乎年年都被讨论,却迟迟没有结论。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气温差异大,各行各业情况也不尽相同。” 全国政协委员李守镇说,他认为这是低温津贴相关标准迟迟定不下来的原因之一。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李守镇就带来建议,“加强低温天气作业职工劳动保护”。
他认为,可以参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形式,从国家层面研究制定低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政策法规,明确低温天气作业范围、适用人群、劳动保护措施、低温津贴及防寒用品发放标准、工作及休息时间标准,强化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
“低温津贴要想发放到位,首先要有法律依据。” 杨思斌也曾对媒体表示,应该进行低温津贴的基本制度设计,再由相关省份进行细化,制定地方性规章制度,并对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进行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发放低温津贴。
有了低温津贴制度和明确的发放标准,再加上劳动监管部门的严格执法检查,低温津贴才不会沦为一纸空文。(郎朗)
来源: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