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团县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20年11月11日开始,用1个月时间,对团县委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持续深化政治巡察。

从“四个落实”入手,将“六个不到位”“四个方面”作为巡察重点,检查团县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全力查找政治偏差和违规违纪问题。重点看团县委推动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情况;在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工作中的担当作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保密工作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情况;“六大”活动开展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情况;推进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开展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和政治生态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开展内部审计情况;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等。

主要受理反映团县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

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县委第一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巡察组在团县委巡察期间,具体联络方式如下:

中共嘉鱼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