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向不实举报“亮剑” 为担当者撑腰鼓劲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心里的石头落地了,我将以此为鞭策,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也请大家继续监督我!”澄清会后,嘉鱼县新街镇余码头村村委会主任吴友英握着手中的澄清通知书激动的说。

此前,新街镇纪委收到反映吴友英截留信访人征地补偿款的实名举报件,镇纪委立即开展初核,通过走访村民、谈话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最终查明该举报问题不属实,对信访件予以了结处理,决定召集村“两委”班子成员、联村干部及党员群众代表为吴友英公开澄清正名。

这是嘉鱼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和《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惩处与保护并重原则,不断健全机制、强化举措,对2019年以来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重新梳理,认真筛查拟澄清正名名单,“一案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县镇联动、统筹推进,对失实举报进行澄清,向诬告陷害者“亮剑”,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

为保证澄清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县出台《失实信访举报澄清工作办法(试行)》,从澄清正名的适用范围、主要情形、澄清方式、办理程序、后续跟踪等方面予以明确。对经查确属错告、诬告或不实举报,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规定程序作出认定结论,按照“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采取反馈告知、书面通知、会议、发函、通报等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并适时开展回访教育,巩固澄清工作效果,澄清情况分别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报备,形成“审核-认定-澄清-回访-反馈”工作闭环。

“一场澄清正名会,既能还清白者清白,让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又能让诬告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将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好,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截至目前,我县共澄清不实举报35起,为34名党员干部、5个党组织进行了澄清正名,对9名举报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关处理。(梅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