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无知悔终身 司法助力再起航

云上嘉鱼报道(通讯员王舒 张忠良 林巍)10月13日,一面写着“为民办好事 为民办实事”的锦旗被送到陆溪镇司法所所长林巍的手中。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刘某脸上洋溢着喜悦,不停地表达着感激之情。

安置帮教对象是指刑满释放5年内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3年内人员的统称。安置帮教对象家庭相对于普通家庭而言,贫困比例更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尤其是长刑犯,他们与社会脱节时间更长,其回归社会之路异常艰难。

刘某,男,1992年出生。曾因与其弟弟及朋友一行4人合伙在武汉市贩卖仿真玩具气枪,经武汉市公安局认定为具有致伤力枪支,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弟弟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7年,对于他是终生难忘的一段悔罪历程。对于他的父母而言,兄弟俩同时入狱,更是晴天霹雳。

“初见刘某,他总是低着头显得有些怕生,像极了犯错的孩子。经过几次走访和交谈,越发觉得他活泼开朗起来,这正是我们想要看到的结果和改变。”林巍说道,“像刘某一样,绝大多数罪犯犯罪时,是因为无知无畏和抱有侥幸心理。然而,在法律面前一个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样需要为他的无知无畏付出代价。”

刘某虽然错失了青春,但他的人生并没有结束。正是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司法行政的帮扶教育让他重拾对生活的信心,鼓起勇气再次扬帆起航驶向明天。

陆溪镇共有安置帮教对象70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0人,解除矫正人员30人。陆溪司法所全部逐一走访建档,并密切关注着他们的生活状况。已会同陆溪镇党委、政府为5名贫困户落实低保,1人危房改造,3人临时救助,多人进行就业指导和政策性帮扶,为陆溪的长治久安和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吴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