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招•公告】省招办进行本科第一批、艺术本科(二)和技能高考本科投档

8月21日,省招办进行本科第一批、艺术本科(二)和技能高考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填报了以上批次志愿的考生,可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湖北政务网、鄂汇办手机APP或到当地县(市、区)招办查询投档录取信息。

按录取进程安排,省招办已经进行了本科第一批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一本线上的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等投档录取工作。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

本科第一批、艺术本科(二)和技能高考本科生源不足院校计划、生源充足院校因少数考生不符合该校录取要求退档空出的计划,以及平行志愿投档后院校新增的计划,将于8月24日下午15:00至8月25日上午11:00进行征集志愿,请未录取考生关注省招办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和省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征集志愿信息,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本科第一批、艺术本科(二)和技能高考本科投档规则:

01 本科第一批投档规则

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时,分别将理工类、文史类按考生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排序成绩为:(高考文化总分+优录加分)+语文×10-3+数学×10-6+外语×10-9;再按排序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依次检索投档(有分类投档专业或专业类的院校,还要依次检索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计算机检索到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或专业类)有计划空缺时,考生档案即投到这个院校(专业或专业类)。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在招生计划中公布的部分高校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高收费)专业和部分高校的护理类专业等实行分类投档(分类投档专业一般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在专业名称后备注“分类投档,只录取有此类专业志愿考生”),将这类计划与其它计划区别开来,按考生专业志愿对应的类别顺序分类投档。实行分类投档的专业或专业类只投档填报了对应类别专业志愿的考生。没有填报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档案不会投到相应的专业(专业类)。

02 艺术本科(二)投档规则

按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类、表演、服装表演实行分类投档。省招办将专业统考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院校(专业)志愿以及投档排序成绩,按平行志愿和分类投档规则投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高校在已经投档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考生投档排序成绩构成: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表演:[(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专业统考成绩×10-6;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10-6;

舞蹈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10-6。

考生的同一院校志愿中有多个统考类别专业志愿时,按专业志愿对应的类别顺序分类投档,不填、漏填、错填专业志愿或专业志愿排序不当,都会影响投档录取。

03 技能高考本科投档规则

技能高考本科将专业和文化成绩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按考生技能考试类别和招生计划录取类别实行分类投档,投档排序成绩为:[文化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成绩+优录加分]+专业技能成绩×10-6。

来源:湖北生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