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汛期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近期,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持续强降雨,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的饮食安全值得关注。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只吃熟食,注意个人卫生。

据了解,洪涝灾害可导致食品供应链各个环节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如,农作物霉变、牲畜疫病或死亡等,水和食物可能被致病生物(细菌、病毒、寄生虫等)、各种有毒有害化学物(农药、兽药、鼠药、化工废物、重金属等)污染,食用这些食物后将影响人体健康,可能引发腹泻、痢疾等,甚至传染性疾病流行。

为此,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和消费者务必注意:不要用被洪水淹没、浸泡或已经发霉变质的谷物或其他食物原料加工、生产、制作食品;不出售、不购买、不食用被洪水或雨水浸泡的预包装加工食品;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雨水、洪水;不用洪水洗餐具和冲洗食物;不随意捡拾洪灾水域漂浮物,或洪水冲刷地面后留下的动物尸体或野生植物,包括野菜和野果等。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接触过洪水后要洗手。切配的刀、板和盛装熟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用滚开的水或蒸煮等方式消毒杀菌。

洪涝灾害过后,要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孳生,保证环境清洁卫生;要及时对食品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用具和内外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消毒,避免二次污染。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提倡文明用餐,使用公勺公筷。

汛期高温、高湿,尽量不要一次采购和储存大量食材,避免长时间储存造成食物腐烂变质。短期存放食物应注意低温、防尘、防蝇虫、防鼠和隔水防潮。如发现食材变味、发黏、发霉等,应及时处理,不要食用。

食物要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存放,少吃冷荤类菜肴,不吃生的动物性食品。洪涝期间,食物不易保存,特别是受灾群众聚集地或参与救灾人员的食堂,要按需加工食物。尽量不要食用剩饭剩菜。如不可避免剩饭剩菜,应及时分类冷藏保存,再次食用时务必彻底加热。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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