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买卖外汇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2日通报了10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例,此次通报的主要是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例,涉及违规金额3600余万美元,共处罚款2400余万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通报案例涉事主体主要通过地下钱庄,多采取境内外资金对敲方式,完成资金非法汇兑和跨境转移,资金运作手法隐蔽化、多样化。地下钱庄为涉赌、贪污、走私、贩毒、恐怖融资等上游犯罪资金提供了非法跨境转移通道,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危害经济金融安全与稳定。外汇局持续保持对地下钱庄的高压打击态势,今年以来,已配合公安机关重点破获一批地下钱庄大案要案,查处交易对手500余起,共处罚款8700多万元。
从通报案例来看,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涉案金额较大,达2000多万美元。根据通报,2017年1月至3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4笔,金额合计2211.5万美元。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72万元,赵某也是此次通报案例中被处罚款最多的人。
除了涉及8个个人之外,通报案例还包括两家企业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其中,2018年6月,深圳市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301.4万美元。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48.7万元。
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通报旨在及时加强宣传警示,揭示地下钱庄的非法性和严重危害性,提醒广大市场主体远离地下钱庄,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办理外汇业务。外汇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保证企业个人合法合理用汇需求的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地下钱庄及交易对手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如何加大打击力度?“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地下钱庄打击力度,不断压缩地下钱庄生存空间,持续保持对地下钱庄的高压打击态势。二是加大以案倒查力度,严惩虚假、欺骗性交易,封堵非法跨境资金渠道。三是加大对涉地下钱庄违规机构、企业和个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惩处力度。”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记者葛孟超)
《 人民日报 》( 2020年07月03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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